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化体系,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及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的优秀成果;支持“双一流 196”工程建设高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型医院等科创平台取得的优秀成果;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的“1到10”“10到100”优秀成果;支持发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在国防军工、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两院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等战略科学家、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优秀成果。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0时,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时。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详见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4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为便于组织奖项评选和推荐,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7日18:00前,将公示信息表的word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邮件以“企业名称+省奖公示信息表”格式命名),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名书、附件材料含论文,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完成人合作关系证明,知情同意报奖证明等)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技局(江南大道328-1号306室)。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和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坚持“四个面向”,围绕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产业化体系,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坚持以“是否有力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体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及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是否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是否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为标准,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的优秀成果;支持“双一流 196”工程建设高校、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研究型医院等科创平台取得的优秀成果;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主导取得的“1到10”“10到100”优秀成果;支持发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山区海岛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在国防军工、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方面支撑社会发展的优秀成果;支持两院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等战略科学家、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优秀成果。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事项类型(行政确认)”“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点击“在线办理”开始填报。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5年9月9日20时,填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时。提名者和被提名者应按照《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规则》(详见附件2)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提名工作。提名书的填报应符合《2024 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详见附件3)规定格式,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客观、真实、可靠。
为便于组织奖项评选和推荐,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7日18:00前,将公示信息表的word版、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邮件以“企业名称+省奖公示信息表”格式命名),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名书、附件材料含论文,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完成人合作关系证明,知情同意报奖证明等)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科技局(江南大道328-1号306室)。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