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52.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546.57万元。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盛新锂能终止H股发行计划,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募资不超过32亿元,引入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为战略投资者。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发行对象包括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锁定期均为36个月。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事项。
资金流向10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052.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546.5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494.29万元。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7,573,2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对象为深圳盛屯集团、中创新航科技集团和华友控股集团,锁定期36个月。公司拟引入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会议还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7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2日。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内部治理制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涵盖发行方案、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等。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部分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关于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告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和论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盛新锂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分别发行66,090,269股、55,392,731股、66,090,269股,发行价格1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持股预计超5%,成为关联方。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参与认购,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姚雄杰。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2日和2022年11月29日完成2020年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94,389.19万元和1,989,081.29万元,均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规使用完毕,专户均已销户或转为一般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系存款利息所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信息一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资金使用情况。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2日和2022年11月29日完成2020年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94,389.19万元和1,989,081.29万元,均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除部分转为一般账户外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差异分别为31.35万元和117.0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所致。投资项目无变更、无对外转让或置换,亦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旨在完善分红机制,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合理回报与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现金分红,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发展阶段确定: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不低于80%,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不低于20%。存在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0元、重大投资支出、资产负债率超60%、经营现金流为负或审计意见异常等情况,可不进行现金分红。股票股利可在满足现金分红基础上,结合成长性与股本情况实施。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和修改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司最近五年内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期间收到深交所监管函3次、深圳证监局警示函1次、深交所纪律处分(通报批评)1次。主要问题包括:未实施股份回购且未及时终止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部分未履行决策程序;定期报告存在会计差错,虚增净利润;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及时披露;收购后对UT联合体提供财务资助未及时审议披露;出售资产关联交易标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追认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已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完善内控体系,加强财务与信息披露管理,完成整改。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公司承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中,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公告基于不同盈利情景测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在不同情况下有所改善或减少亏损。公司提醒投资者,相关财务指标分析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升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措施。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出具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旨在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锂电材料市场空间广阔,公司拟通过引入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深化产业链协同,优化股权结构,提升竞争力。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参与认购,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引入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于2025年10月31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旨在深化产业链合作,推动公司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中创新航为动力电池龙头企业,2024年装车量全球第四、国内第三;华友控股集团旗下拥有华友钴业、友山科技等企业,布局锂电材料一体化产业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两战略投资者均将认购股份并锁定36个月,发行完成后持股比例预计超5%,并将提名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合作涵盖原材料购销、加工、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协同等领域。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证监会注册批准。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2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共3名,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旨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化产业链协同,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参与认购,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但预计不会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均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87,573,269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完成后,上述三方将合计持有公司较大比例股份,但公司控制权不变。发行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公司与中创新航、华友控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原材料购销、加工、矿产资源开发、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开展合作。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且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本次发行对象为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均以现金认购。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87,573,269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以内。发行完成后,姚雄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22.77%增至24.89%,仍为实际控制人;中创新航持股5.02%,华友控股集团持股5.99%。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相关股份自发行完成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认购盛新锂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金额为94,5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创新航将持有盛新锂能55,392,731股,占总股本的5.02%(剔除回购股份后为5.22%)。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创新航未持有盛新锂能股份。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尚需盛新锂能股东大会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创新航与盛新锂能在2024年及2025年1-9月分别发生交易金额2.04亿元和6.72亿元。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计划。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盛新锂能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金额为112,750.00万元,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友控股集团将持有盛新锂能66,090,269股,占总股本的5.99%(剔除回购股份后为6.23%)。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所获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此前六个月内,华友控股集团未买卖盛新锂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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